玺诚状告分众夺走合同 卖场广告商闹上公堂

  • 200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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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分众愈演愈烈的品牌名气,上海玺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玺诚)近日以“以不公平竞争手段争夺合同”的理由状告分众传媒,并向分众索赔1357万元。

  记者了解到,玺诚在已提交的诉状中称,分众传媒采取不公平竞争手段夺走了玺诚和乐购签下的合同,唆使乐购取消了与玺诚的合同,并承诺支付因毁约所引发的赔偿金。玺诚请求法院中止分众传媒的“不公平竞争手段”、赔礼道歉并支付1357万元赔偿金。据称,该案件可能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下月召开初步听证会。

  玺诚由此成为聚众之后市场首个向分众传媒公开“挑衅”的同行公司。对于这一诉讼,玺诚首席运营官曹志高不愿过多评述,表示将会根据事态的发展择机向外界透露细节。而分众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已于两个礼拜之前接到法院和对方公司律师函,但他表示,分众和乐购的合作是严格遵照合法程序和商业规则进行的,不太明白玺诚提到的“不公平竞争手段”所谓何事。

  作为事件第三方企业,乐购上海总部新闻发言人王君山拒绝对此次事件发表评论。他表示,乐购选择和谁合作完全是基于哪家供应商能够提供符合卖场要求的产品,不存在什么不正常的地方。

  玺诚和分众目前基本瓜分卖场电视广告市场。对于两家公司究竟谁在卖场视频中是老大,似乎也是不言而喻的一件事情,因为无论从品牌还是整体公司实力上,两者都不在一个重量级别。

  今年1月,玺诚获得5家风险投资基金超过2000万美元的巨额投资,并表示有计划在20~25个月内前往境外上市。


(责任编辑:流星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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