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信用炒作

  • 200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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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炒作信用度定义:对于买、卖双方以抬高信用为目的,或双方在无实际成交的情况下做出好评的行为,即为“炒作信用度”。

       如何举报:如果有会员有炒作信用度的行为,您可以在“我的淘宝-客户服务-投诉/举报-举报会员”里发起举报。请您提供:被举报人用户名,相关的商品链接或信用评价链接。

      如何申诉:如果举报正在处理中,您可以在“我的淘宝-客户服务-投诉/举报-我收到的举报”中提供交易凭证,我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的。

       如果举报已做出处罚,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登录淘宝网后在客服中心留言给我们提供交易凭证,如发货凭证的原件扫描件申诉。

       致举报方:您可以提供对您有利的凭证来进行举报,提供相应凭证来证实自己举报的内容,比如旺旺的聊天记录等内容。如果您举报类型错了,也请您及时联系我们,以便在举报期内帮您更改正确的类型。该举报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结果。

       致被举报方:您的申诉和提供的凭证将作为判断事实的依据,请您按如下的选项来进行下一步的申诉:
       针对举报方提出的相关不符内容,说明情况;
       如果有交易凭证,如发货凭证,请您上传到举报页面。

       处罚细则:
       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举报事实不成立,举报作“撤销”处理。
       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所有因炒作信用而注册的未认证用户名,都作永久“冻结”处理。
       处理之日起再次违反淘宝信用炒作规则的,按规则删除评价,作永久“公示警告”处理。
       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炒作评价100条以上(包括100条),删除违规评价,被举报方作“公示警告”六个月处理,并且限权发布商品和出价权限6个月。
       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炒作评价31-99条,删除违规评价,被举报方作“公示警告”三个月处理,并且限权发布商品和出价权限3个月。
       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炒作评价30条以下(包括30条),删除违规评价,被举报方作“公示警告”三个月处理。
       被举报方主动承认并要求删除相关评价(此类型只在举报前和举报中受理,在举报成立后不受理)等情况,删除违规评价,举报作“撤销”处理。

(责任编辑:流星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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